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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工部:2015年南开大学“闪亮之星”评选活动通知

2015-03-13
关于组织开展 2015年南开大学“闪亮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教党【 2014 40 号)精神,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细化、实化,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选树传颂大学生先进典型,努力在校园中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在全体本科生中组织开展 2015 年南开大学“闪亮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深入宣传、严格程序,确保把优秀的学生选拔出来;

 

2. 为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请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首页设置评选活动消息或文字链接。同时,请各学院通过学院宣传栏、博客、 QQ 群、人人网、微博或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评选活动情况;

 

3. 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宁缺毋滥,确保推荐最佳学生人选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1. 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自强自立、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本科生;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大学期间;

 

3. 曾获得南开大学“周恩来奖学金”的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三、评选名额

 

各学院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推荐候选人 1 2 名,推荐人选中应有二年级或三年级的学生。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从学院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出 10 人,授予 2015 年南开大学“闪亮之星”荣誉称号。

 

四、报名材料

 

1 .《 2015 年南开大学“闪亮之星”候选人登记表》,包括 300 字的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

 

2. 详细先进事迹材料,限 2000 字以内;

 

3. 请参选人提供电子照片两张以上,尺寸要求不小于 1024*768 ,包括正面免冠照片 1 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 参选人先进事迹的证明材料。如: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活动证明、照片、影像资料、奖状、证书及媒体相关报道资料等;

 

5. 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影音、影像资料刻录成光盘报送。

 

五、评选程序

 

1. 前期宣传和报名:即日起至 3 17

 

学校将通过学生工作网、思享汇微信公共平台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 2015 年南开大学“闪亮之星”评选活动的相关通知,各学院也要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务必保证评选通知覆盖到每一位本科生。同时,学院应组织各班级举行“闪亮之星”评选主题班会,广泛发动同学参与进来。

 

参评人可通过个人自荐、学生互荐或班级推荐等方式产生,报名材料应于 3 17 日之前交至参评人所在学院。

 

2. 学院初评: 3 24 日前

 

学院成立初评小组,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所推荐的候选人要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3 24 日前,学院须将推荐结果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教育宣传科,同时提交候选人报名材料(请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同时通过 oa 报送

 

3. 校级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举办 2015 年南开大学“闪亮之星”评审会。评审会将采取候选人公开演讲、师生评委投票的方式。获奖学生名单将在学生工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联系人:曹旭  刘学

 

联系电话: 2350210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 3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