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科学学位研究生请假申请表

2019-03-05

  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则》关于“请假”制度的规定,强调如下:

  一、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政治学习、教学活动、公益性活动,应向所在院(系、所)履行相应的请假手续,病假须附医院证明。

  二、请假要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请假1周(含)以内由导师批准;1周以上者,需填写《医学院科学学位研究生请假申请表》(见附件)由院(系、所)分管领导批准。

  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如需延期者,提出有关证明,按上述规定办理续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在节假日前后,因故需早离校或晚返校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学生请假,最长不超过45天,超过45天的须办理休学手续。未请假离校超过15天,将按退学处理。

  三、对无故旷课的研究生,所在院(系、所)要及时提出批评教育。不服从教育管理或屡教不改者,按其错误情节,可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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