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分制,促进学生特长与个性的发展,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让学生在大学初期学习阶段,有机会根据自己的学习潜能和专长,重新选择专业,根据《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和《南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由负责本科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谭小月(组长)、许萌、杨卓、刘振华、张岩。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专业教师、学生管理干部以及教学管理干部。
领导小组为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原则
1、原则上接收转入学生不超过我院该年级该专业总人数的10%;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和眼视光医学专业属于新专业,额定招生人数为30人, 按照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确定可转入人数。
2、临床医学专业仅可以转入五年制本科阶段学习,不可转段入研究生阶段。
3. 除《南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允许转出的情形外,学院对本院学生转出无其他限制。
第三条 转入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
2、对转入专业的兴趣明确,了解转入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3、身体健康,符合转入专业的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不予考虑接收:
1、学生入学后在原专业学习未满一学期。
2、在原专业学习课程有不及格记录(含重修记录)。
3、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
4、患有不适合转入专业的身体或心理方面的疾病。
第四条 选拔流程
(一)申请学生资格审核。
学院按照转入条件规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二)复试考核形式。
1、笔试。考试科目为医学英语和无机及分析化学。笔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100分。两门考试总时长90分钟。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学生名单,各专业面试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拟接收转入人数的120%。
(三)录取
1、录取成绩计算规则。最终成绩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最终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接收。若合格人数超过接收名额,则按面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拟录取名单公示。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于医学院网站(http://medical. nankai.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022-23503994)。公示期结束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将最终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3、录取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转专业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取消转入资格。
第五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属南开大学医学院。
南开大学医学院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南开大学医学院申请专业转入学生面试打分表
姓名 | 学号 | 性别 | ||||||
现专业 | 申请专业 | |||||||
面 试 考 核 内 容 及 成 绩 (满 分 100 分)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得分 | |||||
1 | 学生行为举止以及语言表达能力(20) | |||||||
2 | 专业爱好:对医学专业的认识和热爱程度(20) | |||||||
3 | 人文素养:具备较好的医学专业精神(40) | |||||||
4 | 在原学院的表现(10) | |||||||
5 | 其他情况(10) | |||||||
总计得分 | ||||||||
打分人签字: | ||||||||
附件2 南开大学医学院申请专业转入学生考核成绩
姓名 | 学号 | 性别 | ||||
现专业 | 申请专业 |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
考核成绩及排名 (笔试50%+面试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