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2021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报送本次补偿代偿申请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1: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doc
附件2: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doc
附件3:2021年本专科毕业生第一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2021年研究生毕业生第一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5:就 业 证 明.doc
附件6:二次分配就业证明.doc
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第一批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