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分制,促进学生特长与个性的发展,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让学生在大学初期学习阶段,有机会根据自己的学习潜能和专长,重新选择专业,根据《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和《南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转专业领导工作小组
由负责本科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谭小月(组长)、许萌、杨卓、刘畅、孔祥悦、张岩。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专业教师、学生管理干部以及教学管理干部。
领导工作小组为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原则
1、除《南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允许转出的情形外,学院对本院学生转出无其他限制。
2、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为长学制专业。临床医学专业转入学生不能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
第三条 转入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
2、对转入专业的兴趣明确,了解转入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3、身体健康,符合转入专业的要求。
4、全部课程学分绩70分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不予考虑接收:
1、学生入学后在原专业学习未满一学期。
2、在原专业学习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记录。
3、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
4、患有不适合转入专业的身体或心理方面的疾病。
第四条 选拔流程
(一)申请学生资格审核。
学院按照转入条件规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二)复试考核形式。
考核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5%,综合面试成绩占45%。临床医学专业笔试科目为无机及分析化学和专业英语,智能医学工程笔试科目为数学。
(三)录取
1、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接收。若合格人数超过接收名额,则依总成绩排序,根据当年接收名额,从高到底确定接收名单。
2、拟接收名单公示。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接收转入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将最终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3、拟接收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转专业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取消转入资格。
第五条 争议情况处理及解释权归属
1、对转专业结果持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名单公示期间提请学院转专业领导工作小组复议。学生将复议申请提交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学院转专业领导工作小组根据转专业细则进行复议。得出复议结论并将结果在最终名单上报学校前告知申请人。
2、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属南开大学医学院。
3、转专业工作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邮箱:zhy8028@nankai.edu.cn
南开大学医学院
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