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档函发放和录取通知书发放
按照我校博士生录取工作安排,将为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型的博士研究生发放调档函。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录取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请新生持调档函至档案所在部门进行调档。档案所在管理部门为“南开大学”的考生无需调档。
档案属重要资料,为避免遗失,档案属重要资料,为避免遗失,建议档案由学生本人送交所在学院。如果贵单位不能将档案交给学生本人、必须由单位邮寄,则邮寄时间请在6月25日前或8月25日后(请尽量避免暑假期间邮寄),考虑当前快递入校情况,建议使用顺丰快递。超过新生报到10个工作日后(含在学期间),不 再接受档案调入。
博士生录取通知书将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于暑假开始发放,我院将提前进行邮寄信息采集(请保证所留地址信息在7月、8月可以接收邮件),请于6月30日前填写博士新生群内在线表格。
录取通知书待新生将以下材料提交完成后再发放。
1. 人事档案。
2. 工资关系转移证明:
全日制应届生无需工资关系证明(请上传学位证或者应届生证明)。
非全日制应届生和非应届生:
a.有工作经历需提供(1)解除聘用关系的协议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合同文本;或(2)聘期结束的证明。如有社会保险缴纳截止的证明等请一并提供。以上证明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规范开具。
b.无工作经历需出示档案存放部门开具的存档证明(保证没有空档期);如果不能提供存档证明,需由户籍所在部门如街道或者户籍科出具未参加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
工资关系转移证明请扫描为PDF文件,命名为“2025级博士+姓名+工资关系”于7月1日前提交至飞书问卷(请新生自行下载飞书并注册)https://nankai.feishu.cn/share/base/form/shrcnQEGjwFHWaVQR7gUJjtIPKC。
二、档案邮寄地址、接收人、接收单位
档案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编:300071
接收人:王老师 接收单位:南开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接收电话:022-23508098
三、户口迁入
户口迁入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学校户籍科(负责外地户口迁入咨询)电话:022-23507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