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2026-03-25

遵照《南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学校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文件的要求,我院本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发挥复试综合考察的作用,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身心健康的考生。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和招生服务,提高招生质量、维护公平公正,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符合学校及学院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复试全面考察学生素质,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

4.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本次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网上确认

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考生复试网上确认时间:3月2514:00至3月2714:00,网址:https://yzxt.nankai.edu.cn/intern/frontend/web/gs-grade-master-retest/index

三、复试报到

1.报到时间

医学院各招生专业报到时间为:4月1日上午9:00——11:00。

2.报到地点: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医学院233缴费并进行资格审查。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报到和复试时考生须携带证件:

1)《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名和日期必须手写,详见附件下载。附件7-1: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2)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准考证。可以从教育部研招网(http://yz.chsi.com.cn/yzwb/)下载。

4)同时携带资格审核要求中④-⑥中相关材料。

3.复试交费

90元/人次,现场扫码缴费。

4.资格审核

参加复试考生请在3月31日中午12:00前,通过网页https://nankai.feishu.cn/share/base/form/shrcn8eXSXQ35z2dNZ5D76en6cg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要求必须是pdf格式电子版或扫描件,不能用png截图格式。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复试资格。

①《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和日期)。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③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④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成绩单如果遗失考生可到毕业院校教务处补开或从档案中复印)。

⑤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未取得毕业证(须2026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⑥其他材料

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3)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加分证明材料.

4)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户口本首页和个人单页、定向就业材料

四、复试安排

1.笔试时间:4月1日下午14:00-15:30

2.笔试主要为专业英语测试,科目如下:

专业

笔试科目

笔试地点

生物学(071000)01生理学

生物学及临床医学专业英语

津南医学院233教室

临床医学(100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0)

食品科学专业英语

口腔医学(100300)

口腔医学专业英语

津南医学院143教室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00)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英语

3.面试

生物学(071000)01生理学、临床医学(100200)、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0)、口腔医学(100300)、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00)、临床医学专硕(105100)准备5分钟自我介绍ppt。面试时间为4月2日全天,面试时间及地点见报到时通知栏,其中临床医学专硕面试地点在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南开大学视光科学研究院,其他专业在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医学院。

4. 技能操作

口腔医学(100300)、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00)考生还需考核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能力。考试时间为4月2日上午900-1100。考核要求参照口腔医学专业本科阶段课程实习大纲。临床技能考核项目4项,考生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决定2项进行考核,临床考核专家小组根据考生临床技能操作情况评定分数。

五、复试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生物学01生理学(071000)、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0)、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0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英语笔试占比15%,面试占比85%。我院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

口腔医学(100300)、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0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英语笔试占比15%,技能操作占比15%,面试占比70%。我院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

2.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初试权重)+复试成绩×40%(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初试外国语科成绩。若考生初试外国语科成绩仍相同,则在学院内没有剩余计划可用于补充的情况下,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予录取。

公布结果时间:

复试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及布告栏公布录取结果,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政治思想审查

拟录取的考生需要向其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学费、户籍、档案等

1.学费: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按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查询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收费标准栏目。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2.户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户籍是否转入由考生自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户籍的转入。

3.住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住宿费为800-1200元/生·学年。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4.培养和住宿所在校区:招生学院所在校区详见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招生目录一栏《南开大学各招生学院所在校区列表》。因教学科研、资源调配等需要,部分学生培养所在校区、住宿所在校区可能与招生学院所在校区不一致,请以实际安排为准。

5.档案及奖助: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是否调入南开大学由考生自行决定,人事档案如果不调入南开大学,不影响录取,可能影响部分行业就业,并且将会影响享受部分奖助政策,具体请参考我校现行的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详见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ankai.edu.cn/硕士-奖助体系栏目。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档案的转入,国家拨款的各类奖助学金以相关规定为准,其他奖、助、酬金均参照当年相应的文件办法执行。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6.录取类别及就业:除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外,其他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按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就业,天津市就业主管部门和学校不为定向生办理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外地区或单位的就业手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可以自主就业择业,与人事档案是否转入无关,但人事档案不在学校可能影响部分行业就业。

八、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8.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

9.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

十、复查、复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其他说明

1.专业硕士学制为三年,可以参与硕博连读和博士申请考核制。

2.按照我校硕士招生工作程序,我院将在复试后陆续开展拟录取考生的调档等工作,请考生随时留意我院网上关于硕士招生的相关信息。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参考《南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学院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招网及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2-23494031;邮箱:yxyyjsb@nankai.edu.cn。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https://yzb.nankai.edu.cn/

附件7-1: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医学院

2026年3月25日